8月20日,我分行计划财务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公告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管理办法》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其对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的重要原则做出了进一步解释,并明确了内部、外部凭证的分类及管理,解释了发票和扣除凭证的关系,还对无法取得外部凭证、共同支出分摊等特殊情形的凭证管理做出了规定。通过深入学习研讨,相关人员初步掌握了公告的核心要义,对今后如何梳理扣除凭证、调整内部财务、税务的凭证管理制度以及如何进一步优化企业的成本核算、控制企业经营成本等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