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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组织开展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自查

发布时间:2020-11-18
    为正确执行信贷政策,根据《江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赣银保监办便函[2020]177号)及总行《关于开展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工银检查通[2020]16号)文件要求,工行抚州分行近期在全行开展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自查。 
    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该行高度重视此次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为保证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专门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部门总经理。分行长亲自安排,各主管行长具体安排各专业自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自查工作措施,层层落实,扎扎实实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对照要点,认真检查。该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对照检查要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客观、全面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人。一是自查是否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企业融资难度。二是自查是否有违规收费推高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自查授信用信管理是否严格。四是自查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是否不实。 
    认真总结,及时报告。本次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与年度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做好自查总结报告,填报《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表》上报省行。 
    深入整改,严肃问责。对自查发现问题要严格做到即查即纠、立查立改,整改工作要追本溯源、举一反三、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严格问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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