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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到100岁”上热搜,如果还不上,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2-17

  近日,“广西南宁有银行将住房按揭贷款年龄期限延长至80岁”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随后据媒体报道,除南宁外,北京、杭州、成都等地部分银行也延长了房贷年龄期限。甚至,一张网传海报显示,房贷最长可贷至100岁,舆论一片哗然。

  房贷年龄期限延长,对贷款人和银行都有一定风险。2月16日,“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该如何处理”相关词条也登上微博热搜。

  “父母还不完的房贷,子女接着还”“一贷接一贷,贷贷相传”,网友们也对此表达了无奈之情。实际上,通过保险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房贷断供风险。那么,哪些保险有如此“神奇”的功能?“房贷负翁”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配置?

  定期寿险可“接力”

  当前,年轻人的购房意愿不强烈,银行和开发商开始将目光转向有购房能力的中老年人。多地纷纷延长可贷款年龄,从原本的60岁、65岁开始向70岁、80岁调整。北京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北京地区,有银行可贷至85岁。

  “贷贷相传”“传宗接贷”,网友们的调侃中透露着无奈。

  房贷年限延长,如果购房人不幸去世,房贷还没有还清,对银行、贷款人及家人都有一定风险。实际上,针对贷款人不幸去世留下巨额债务,可通过保险的手段进行风险转移。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定期寿险。

  能“替人还房贷”的保险长什么样

  所谓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价格不高,但是杠杆作用大,有着高保额低保费的特点。以慧择保险网在售的一款定期寿险为例,30周岁女性投保,若选择200万元保额、20年保障期限,每年需缴纳的保费为1158元。也就是说,投保人可以用较低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

  谈及定期寿险的具体用途,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介绍,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为保险金给付的条件,因此,其保障的对象并非被保险人本身,而是其家人。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遭遇不幸身故或者全残时,其家人获得定期寿险保险金,让生活得以正常持续。

  投保需注意保额设置

  定期寿险的常用场景就是上有老、下有小,自身还有车房贷的家庭支柱,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经济保障,特别是应对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遭遇意外或者疾病导致身故或者残疾而影响家庭生活的风险。杨泽云表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买保险实现还房贷功能”。

  定期寿险该如何买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表示,在保额设置方面,建议从两个维度进行考量,一个是剩余贷款金额;另一个是以年收入为基数,5倍到10倍年收入。可以选取两个数值中较大的一个,再扣除现有积蓄。

  “如果一个人现在有500万元房贷,手里有100万-200万元存款,可以考虑定期寿险保额为300万-400万元。”徐昱琛举例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房贷负翁”,已有保险公司设计出了精准匹配房贷的定期寿险,在保障期限、保额方面,更贴近房贷情况。甚至针对房贷余额减少的情况,市面上还有针对性更强的减额定期寿险,也就是保额会随着保障年限增加而减少。

  虽然房贷年限在不断提高,但从保障期限来看,定期寿险更适合身为家庭收入主力军的中年人,也就是家里的顶梁柱。杨泽云提示,随着年龄的增加,死亡的风险也会提高。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现有的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最多保障到被保险人70岁甚至60岁,少数保险期间可以达到被保险人70岁以上的定期寿险,其保费也较高。

  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年龄超过70岁,通过定期寿险转移还贷中断风险的操作并不理想。

  住房贷款保险“量身定做”

  除了“身故即赔”的定期寿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等产品,也能为贷款人提供意外保障。

  以太平产险官网展示的一款名为“乐贷宝”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的产品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全残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据介绍,该产品还可以直接指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第一顺序受益人,保障期限最长等同于贷款期限。

  有业内专家提示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可以看作家财险和意外险的组合,一般只保障意外身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去世,无法获得赔偿。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终身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也可以实现“遭遇意外身故等,由保险公司负责还贷”的功能。如果选择终身寿险,该保险侧重于理财功能,需要考虑到资金的收益率和流动性等情况。

  实际上,无论是哪种保险,其本质和作用是风险的转移及经济补偿。杨泽云提示,如果消费者的初衷就是“买保险”来“还房贷”,显然本末倒置了。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经营以盈利为目的,如果此类产品不能为保险公司带来利润,也将面临调整或下架。杨泽云表示,保险公司作为经济主体和风险经营者,如果有较多的贷款人因为身故或者残疾而需要给付保险金,要么提高保险费才可持续经营,从而保费大涨;要么保险公司停止此类高风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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