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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保险即将变身“瑞众保险” 易安财险重整计划裁定

发布时间:2023-02-2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保险市场又将迎来新面孔。

2月24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保监会已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设立后将依法受让华夏人寿资产负债。这意味着,正如大家保险受让安邦保险资产负债后成为险企家族中的新成员一样,华夏人寿也将随着瑞众保险的诞生而告别历史舞台。

与此同时,易安财险的处置结果也有了新进展——北京金融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易安财险重整程序。

一直以来,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时一直强调保险的安全性,甚至更有甚者直呼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国家兜底。但其实并不然,按《保险法》相关规定: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除上述两家公司外,天安人寿、天安财险同样尚处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如此变动之下,保单持有者的保单利益会受到影响吗?

保单权益不受影响

据了解,银保监会已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新公司设立后,将依法受让华夏人寿资产负债,承接机构网点及人员,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及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

这也意味着,华夏保险公司的保单责任将由新筹建的瑞众人寿来承担。例如,此前大家财险成立后不但受让了安邦财险在保障期的报单业务,到期而无法兑付的业务、客户信息变更、账户调整的业务也进行了兑付。

而关于易安财险的重整情况也同样如此,在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公司持续营业。值得注意的是,在进入重整程序后,易安财险的相关保单兑付发生了变化。对于截至重整受理日尚未到期且仍需履行剩余期限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管理人将依法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权益不受易安财险重整的影响。

而在重整受理日前已经到期的保单,且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尚未完成赔付的需要申报债权,受理日前未到期,已发生保险事故且保险人完成赔付后保险责任即将终止的也需申报债权。此外,受理重整日前或重整期间,投保人申请退保且保险人尚未退还保费的也需要以申报债权的形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述三种情况的保单持有人可授权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代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也可直接以债权人参粉参与易安财险重整。

怎样的新生?

尽管经历了两年接管期,成立17年的华夏人寿仍然在保险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华夏人寿以累计总保费2217.95亿元,在国内市场排名第四。2020年、2021年总保费收入分别为2565亿元、2549亿元,可见,进入接管期后,公司保费增速放缓,但规模上仍处前列。华夏人寿注册资本金153亿元,目前设有24家直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合计673家(含筹),人力规模近18万人。

去年7月,两年接管期结束,华夏人寿处置也迎来新的动态。彼时,银保监会核准华夏人寿多位董监高任职资格,大部分来自其托管机构中国人寿(601628)体系,例如,曾任上市公司中国人寿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赵立军获批为董事,任职于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的赵松来为总经理,李英建为副总经理,任职于中国人寿精算部的田今朝为总精算师,公司监事李路也来自国寿体系。

易安财险是几家进行风险处置公司中,体量最小的一家。截至2022年3月31日,易安财险资产总计3.34亿元,负债合计4.62亿元,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1.27亿元。此前,2022年6月,银保监会已经批复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7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易安财险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易安财险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自2022年7月15日起,易安财险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今年1月31日,比亚迪(002594)对外回应表示,对易安财险的收购正在进行中,具体信息待后续官方发布。

而法院正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易安财险重整程序后,也意味着易安财险的重整工作将进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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