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天津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1部门联合发布,指出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对助力提振消费稳住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共六部分14条,主要内容包括:1、稳定和扩大新车消费。明确促进新能源汽车跨区域自由流通、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新车消费。2、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要求进一步畅通二手车经销、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3、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明确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加快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4、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支持汽车平行进口壮大发展。5、优化汽车使用环境。要求加快建设城市停车设施、优化重点区域交通规划、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6、提升汽车金融服务。明确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汽车消费创新信贷产品,优化服务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