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在山东省临沭县城乡活跃着一支建筑执法队,他们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巡回各在建工地,按照各自分工对企业安全记录、施工机械、现场操作以及安全隐患等进行依法查处。对此,施工企业负责人风趣地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建筑执法队’来检查……”了解内情的人却说:“这是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前所开展的“冬季建筑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活动一个缩影”。
入冬以来,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天气转凉、雨雪天气增多,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违规操作、违章作业有所抬头的实际,迅速组织安全监管、安质中心、市场监管、政策法规和村镇建设等单位、科室人员,成立了一支建筑执法队,抓住冬季施工的有力时机,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在具体活动中,他们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重点抓好“四项”检查:即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运行记录,看企业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是否把安全责任分解到岗、到人,是否有针对性的举办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检查施工设备管理,看施工企业是否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是否安全有效;重点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看施工、监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偷工减料等现象;重点检查质量安全隐患,看工程建设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是否按照审批方案施工,建设单位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等现象。同时,结合“安全文明卫生工地”创建活动目标要求,主动把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扬尘治理等诸多内容列为检查重点,大力倡导安全文明生产理念,做到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不留“死角”。
为了克服形式主义,确保综合治理效果,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当前开展的“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目标要求,制定了冬季建筑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建筑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执纪,规范服务行为,尤其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当场下达隐患整改和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情节轻重实施经济处罚,做到不开口子、不批条子、不讲面子,依法处罚到位。在此基础上,还严格抓好“五个”落实:即:落实岗前培训教育制度、落实每周一检查制度、落实告知告诫制度、落实“黄牌”警告制度、落实预警谈话制度,确保各在建工地不发生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这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执法人员已巡回城乡检查在建工地93个,处理热线投诉53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86份,查纠质量安全隐患133处,提出隐患整改意见793条,全县未发生一起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从而提高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了冬季生产安全,推动了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