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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3-11-18

 

       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这是市场发展的规律,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动力。十九大报告描绘了乡村振兴发展前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总体框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启动资金如何来的问题。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财政涉及、金融保险步入、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让更多的社会资金运用到乡村振兴战略上了。相对来说,对于农村金融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特别是扎根农村几十年的农村信用社(部分已改制农商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是一贯的,从诞生到现在,资金90%以上来源于农村,80%以上服务于农村,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农业生产贷款、农民生活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用机械购置贷款等,这些涉农贷款都可以从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科目中看到庞大的数字,事实证明了农村金融机构坚定支持乡村发展的方向没有改变。
          要清醒地看到,实现乡村振兴最基本的条件是经济发展,发展就需要资金拉动,资金拉动就离不开金融支持。因此,发挥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有着客观现实意义,实现乡村振兴需要脱贫攻坚、改变农村环境面貌、人文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使人民过上小康生活,这些变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金融作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等,这些经营实体的诞生,为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铺路搭桥,肯定了金融在乡村振兴中重要地位,为金融机构运用安全给予了必要的保障。
       金融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步骤。金融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新产品研制与推广,将金融资源与乡村振兴政策、财政政策、脱贫攻坚政策等有效对接,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清醒认识到,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开展,主要作用是促进农业生产、加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让金融信贷资金发挥“造血”功能,真正让金融资金带动农民的思想改变,有实现脱贫致富的意愿,让信贷资金支持的乡村振兴项目得到可持续性发展,这是农村金融行业的真正意愿,也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预期。相对于乡村振兴,我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各地受地理、环境、资源、产业结构的不同,农村金融行业在支持过程中要做到精准支持,各地需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的金融助力政策,确保金融在支持乡村振兴中发挥最大作用。
       一是发挥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中启动作用。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问题,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启动资金问题,乡村扶贫、人文环境的改善、农业生产项目的开发需要资金的拉动,这些生产性的投资,依靠各级财政资金、民间融资等金融融资方式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资金来源,但相对于传统投资方式的乡村,乡村振兴项目大多为启动初期,拉动发展的资金来源,大多是来自于农村金融机构及新兴的农村合作机构成为融资主体。
相对于农村来讲,融资渠道范围小,圈子窄,主要有地方的政策性银行、中小银行机构、民间借贷等融资群体,由于乡村经济发展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社会闲散资金在投资处于等待观望期,项目启动资金主要依靠于政府投入,通过政府扶贫专项资金拉动,在项目有规模、有发展的预期,才能激发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方能带动社会闲散资金的逐步投入,使社会闲散资金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快车道。
       毕竟来说,农村金融机构要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发挥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只有经营安全,才能确保信贷支持更有力,更精准。当然,这是农村金融机构有着企业经营的属性决定的,在自身安全发展的同时,承担着服务乡村振兴的责任。多年来,农村金融机构在致力打造信用工程建设,但受一些信用缺失行为的影响,完全依靠信用贷款模式的贷款投放,还不能够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只有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信贷模式,推出多种符合当前发展的信贷产品,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需求的问题。对于目前国家推出的5万元以下,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已成为助力农户脱贫的助推器,但这些远远不够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启动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助推经济发展的资金撬动作用,通过与政府、执法部门结合打击“老赖”,加快打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加快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积极推广信用贷款,可通过 “两权”抵押方式投放更多助力乡村振兴的资金。如巨野农商银行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与政府对接,自今年下半年以来,打造了18个“样板村”,评定了33个信用村,信用户1058户,已发放信用贷款199笔,金额1013万元。同时推出了“家庭贷”信贷产品,成立了小额信贷中心,建立“96588”贷款电话受理平台,全线推广“信E贷”网上贷款业务办理,一个电话,就可满足符合条件者的贷款需求,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需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解决农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要建立政府+银行+农户+保险公司的贷款运行模式,政府建立起相配套的“两权”抵押交易中心,尽快发挥“两权”抵押贷款的作用,建立政府+执法部门+银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打击“老赖”行为组织,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老赖”的不良行为,从严惩治,让诚信理念自然回归。对于助力乡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贷款不良,应建立由政府财政贴补(或回购)、相应保险助力的信贷管理模式,形成风险共担,让乡村经济快速发展,让银行放下包袱,“敢放款,能放款”,让农民“贷到款、贷起款”。
         二是发挥农村金融在乡村经济发展中风险防控作用。乡村经济的发展,重点在于农业,涉农产业周期长,资金回笼慢,抗风险能力差,事实上,农村产业贷款隐藏着很大的信贷资金投资风险。如今年的“蒜你惨”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蒜农不但赚不了钱,每亩会赔掉几千元,对于有信贷资金支持的蒜农,其蒜价的不好行情,会直接转嫁给信贷资金的安全,即使再有好的大蒜行情,也需要在下一个季节,再等一年的时间,这是构成银行不能够贸然投放涉农信贷资金的一个重要因素。面对双双的风险控制和农业生产的成本核算,政府应牵头建立融资风险的分担和补偿机制。如:今年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大蒜收购保护价,让蒜农吃下了定心丸,也增强银行信贷投放的信心。政府要激励保险部门创新农业保险服务,通过推出自然灾害险、价格指数险等保险品种,对自然灾害、价格波动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充分发挥政府、金融、保险行业联手防范风险的作用,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
       三是发挥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资源共享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就是要乡村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需要让信息共享,解决资金、技术、土地、生产力的配置问题,这些因素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打造“扶持+扶智”的服务模式,在业务拓展调查过程中掌握的生产信息、土地流转需求、劳动力的需求、技术需求等经济发展的需求,利用贷前调查信息量大,资源广等优势,与政府及农业管理及技术部门建立联合的助力乡村振兴保障部门,专门向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保障和必要的科技服务支撑,在辖区范围内合理调配技术人员的服务项目,农村劳动力的分配计划,让更多的劳动力回乡创业,让更多的群众在家门口找到自己的职业,发挥更多的能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 “银行+信息+技术+岗位+龙头企业”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可拉动农业生产向农业生产龙头企业链条式转化。为让农民“脱真贫”和“真脱贫”,就需要打造一条有生产、有加工、有销售、有收入的长效机制,让有能力的创业,能劳动的提供劳动力,有土地资源的享受土地流转金的共同发展模式,通过资源整合,综合利用,让群众受益,实现共同富裕。比如,巨野农商银行积极发放央行产业扶贫贷款,助力一农业生产龙头鸭类家禽加工食品企业扩大了产业链,带动周边养殖、加工、饲料生产、废物加工再利用、电商销售平台等一系列的产业链,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地就业岗位,一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多家农户共同发展,实现了一项产业拉动多项收入项目的增加,走出了“央行产业扶贫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产业项目+农民+电商销售”的共同发展之路。某农商银行创新出“电商贷”新产品,助力当地发展电商村、电商镇,使当地成为全国闻名的村村电商营销模式,各类农产品、农村加工产业走向了全国,走向了世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更要客观地看到,金融助力乡村经济的发展,只是资金、信息等多个方面做到力所能及的工作,更需要充分把握好政策导向,获得政策的支持,支持乡村经济发展,更要守住安全底线,这就需要得到地方政府、村委会、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部门的通力配合,政府要起到协调、贯通、联系、督导各部门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作用,要共同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培养金融意识,把银行当作农村经济发展的纽带,不要当作抽水机、蓄水池,要用好银行的信贷投放资金,发挥银行搭建经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达到助推乡村振兴的快速高效发展的目的。
 
 
来源:
作者:田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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