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 见习记者李晶晶 广州报道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城市中“1+2+4”家庭结构类型递增。如何解决好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确保老年人在舒心照护中安度晚年,这是新一代家庭子女颇为关注的议题。
近十年来,除政策性基本养老保险、长期护理险外,市场亦出现了不少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包括养老年金(配备居家或机构养老服务)、增额终身寿险等,但这些产品从根本上未能完全满足日趋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商业长护险的“补位”不可或缺。
最近两年,少量新型商业长护险产品先后上市。这些商业长护险产品,责任范围涵盖疾病身故保险金、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部分产品还包括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复利增额功能、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功能等,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补充了政策性长护险尚未覆盖的需求,亦解决老年人居家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的缺位问题。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大部分产品的保障形态依然较为单一,保障责任较少,而且大多要求健康告知,对老年人投保存在一定的限制。
此外,与政策性长护险相比,商业长护险的费用水平较高、投保门槛不低,对有长期护理需求的老年人群体、亚健康群体而言,负担不小,这亦亟待保险机构对产品进行改进或完善。
商业长护险市场需求日益扩大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在加速。
据2021年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十四五”时期,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突破3亿。
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60岁以上失能老人超过4200万人,约占60岁以上老年人总人口的16.6%。这意味着,每6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当中,大约有1位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照护服务。
为解决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问题,我国自2016年开始在全国15个城市、2个重点联系省份开展政策性长护险试点,截至2021年底,试点城市已增加至49个,参保人数超过1.4亿,累计160万失能群众获益。但是,这对于我国庞大的失能人口,超4200万失能人群来说,160万人的长护险覆盖率实在是有点“捉襟见肘”,尚待提高。
作为社保“第六险”,政策性长护险在全国的试点按照“成熟一个,扩展一个”的原则,主要在省会城市、一线城市落地,然后再向二、三线城市逐步铺开。受到不同城市政策试点推进情况、城市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目前,很多二、三线城市尚未能推动长护险制度落地,这导致了部分城市长护险需求仍未能获得满足,长护险供需矛盾日益严峻,缺口渐大。
以广东省为例。目前,长护险制度在广东省的试点,仅在广州落地,覆盖了广州市1100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不过,广东省有着超1.1亿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长护险未来仍有较大空间。
9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瑞士再保险瑞再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商业护理保险发展机遇——中国城镇地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总需求为1.4万亿元,保障缺口约为9217亿元,约占护理服务需求的65%。
此外,目前家庭支出是失能老人支付护理服务费用的主要来源,占所有可用资金的96%,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金占比仅占3%左右。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加速扩大、出生率下降、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持续的城市化进程、家庭小型化等结构性趋势,失能老人在护理保障方面的风险或将加大,而市场机制“补位”、商业产品“补给”,亦有待保险业共同推进。
满足失能群体“灵活”保障需求
据记者留意,近几年来,为满足我国部分失能人群的护理服务需求,市场上已有商业保险机构针对性地推出商业长护险,保险期间主要分为长期和终身,责任范围涵盖疾病身故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意外伤残护理保险金以及护理金“复利增额”功能等,有效地满足失能人群的综合保障需求。
以某款较早前推出的合众人寿的长期护理保险为例。该产品保障范围涵盖16种特定疾病的长期护理保险金责任、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责任、特定疾病护理关怀保险金责任、疾病身故保险金责任。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70周岁,保险期间分为保至80周岁或保至终身。当被保人满足合同护理金给付条件后一次性获得已交保费赔付外,还可豁免后续续期保费,并每月获得基本保额赔付,最高可获得60个月赔偿。
假设一名45周岁的投保人周女士投保了该款长期保险,选择保障至终身,缴费期20年,基本保额5000元,年交保费6491.5元。那么当她在64周岁交完保费后,70岁初次确诊保险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而且因该特定疾病首次满足该特定疾病所对应的护理状态要求,周女士可以享有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每月给付基本保额5000元,最高赔付60个月,最高可获赔偿30万元。
与此同时,周女士还享有一次性特定疾病护理关怀保险金赔付,为累计已交保费12.98万元。若该周女士一直无护理需求,直到其在98岁时因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其已交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若按照第一种情况计算,那么周女士在70岁确诊特定疾病后,其可以获得的最高赔付金额约为42.98万元,为累计已交保费12.98万元的3.31倍。因此,特定疾病长期护理保险金和特定疾病护理关怀保险金的叠加,加之意外伤残长期护理保险金和意外伤残护理关怀保险金的额外加持,让该款商业长护险具有更为周全的保障功能和更高的保障额度杠杆,能够有效填补政策性长护险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服务报销方面水平不足问题。
目前,我国长护险基金每月给付比例,大约在70%,剩余部分需要由个人自费负担。按照广州的标准,若选择接受居家护理,那么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平均支付比例大概在85%左右;若选择接受机构护理,那么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平均支付比例大概在80%左右,剩下的需要个人支付承担。不过,对于政策性长护险尚未覆盖的城市而言,商业长护险的保障亦更为凸显了。
部分储蓄增值功能产品今年上市
“政策性长护险的优势,在于无既往症要求,覆盖人群更广,更聚焦一些必须的医疗需求,保障一些基础开支,且政府对此有补贴,费用可以更便宜。不过,护理的特质不仅在于医疗,更在于长期的生活照料。因此,商业性长护险的长期护理资金保障功能就更符合现代护理的需求特性。”北美精算师、蜗牛保险经纪联合创始人李致炜对记者表示。
李致炜亦指出,商业性长护险也会有一定的局限。比如,部分商业性长护险产品要求投保人进行健康告知,受制于产品健康告知的要求,已患病的人群可能无法购买或在购买上存在限制,且比起政策性护理险在划扣保费时自动在社保基金中划扣的普惠特性,商业长护险由于兼顾资金保障额度提升和护理服务资源扩围的优势,因此投保人自费水平可能会较高,只能适配经济条件较为充裕的老年人或家庭投保。
事实上,为充分抵御通货膨胀对护理保险金保障水平的影响,近一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在商业长护险上改良的新品种——增额长护险,同时兼顾长期护理和长期储蓄功能,能够满足被保人的综合保障需求。
“商业增额长护险作为新兴的险种,是伴随着我国专业类健康保险公司的成立和成长,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受到大家认可的。产品保障优势比较明显,提供疾病身故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附加特定疾病豁免保费等,其保障范围较政策性长护险极大拓展了保障外延。尤其是附加豁免保费功能,如果投保人出现了合同约定的疾病,则此份保险的后续保障无需缴纳,而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可终身享有此保障。”暨南大学医学硕士、北美高级寿险管理师孙晓四对记者表示。
比如说在今年推出的昆仑健康保险公司的某款终身护理保险,其除了基本的疾病身故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障外,还包含了有效保额以3.5%的复利利率往上递增的功能。李致炜指出,该款产品与普通长护险一样,对于投保人也有健康告知要求。如果是亚健康状态的投保人,一定要在投保时认真看清健康告知条款,否则可能会遭遇“加费”“除外”等情况,对保障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