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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拟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

发布时间:2022-10-26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星

10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行业内获悉,银保监会已于近期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决定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以下简称转换业务)试点。

转换业务试点拟于明年1月1日开始

《征求意见稿》从基本内容、试点期限和机构、试点要求、监督管理四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具体来看,转换业务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死亡或满期给付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赔付。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在开发普通型人寿保险产品时,在保险条款中增加使用保单贴现法进行保险责任转换的内容,为被保险人扩展提供长期护理保障责任。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护理支付方式,满足客户差异化的护理保障需求。

转换业务试点将于2023年1月1日开始,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

人身保险公司要在充分评估公司人寿保险产品特点、长期护理保险经营和服务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审慎选择责任转换方法。鼓励各人身保险公司选择使用保单贴现法开展转换业务试点,加大对失能人群的保障力度。

专家:消费者和险企均将从中受益

转换业务试点对险企和消费者将产生哪些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微信采访到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其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的寿险产品被赋予了一项重要的选择权,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将寿险保单的死亡给付或者满期生存给付转换为护理服务给付。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这对保障和解决被保险人失能后的长期护理服务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这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体现。文件提出,银保监会要充分总结转换业务试点经验,研究扩大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健全监管制度,推动转换业务稳健发展,不断扩大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贡献行业力量。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李文中认为,寿险保单赋予被保险人转换选择权后,一旦被保险人行使该选择权,就意味着寿险公司在寿险业务之外又多了一项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以较低的成本拓展了公司业务空间与业务规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保障转换业务的质量,《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要密切关注转换业务试点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人身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反映转换业务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严肃处理夸大、不实宣传转换业务及监管政策,欺骗、误导投保人申请办理转换业务,私自印制宣传材料等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暂停涉事人身保险公司开展转换业务试点。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007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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