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旨在规范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管理办法》共三章,主要内容明确提出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但国家和本市已确定依托社会保障卡享受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也可申领社会保障卡;个人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事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指导监督线上和线下渠道严格规范制卡申请信息采集,通过政府各相关系统间数据共享,核验申请人真实身份、参保情况、基础信息、生存状态、发卡状态、优惠优待资格等,确保人员信息准确、生存状态正常,符合“一人一卡”等申领资格要求;申请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个人照片、职业、手机号码、常住地址等信息,并确定合作银行;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区、街两级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或发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