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是全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为打破行内数据“部门墙”,促进数据在总行各部门、分行间充分共享,中国光大银行制定了内部数据共享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全行内部数据共享以“共享默认”为核心原则,遵循“无例外,必共享”的共享模式,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优化数据共享流程,打造快捷数据共享环境,全面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核心原则下,内部数据共享管理包含4项基本原则:
应入尽入,全面共享
总行各部门、各分行可通过统一数据平台(一湖、一仓、一中台、一实验室、分行数据开放平台、集市类应用系统)共享全行数据,共享途径包括临时数据服务、固定报表查询、专业人员自助查询、分行数据开放等。光大银行统筹全行数据入湖需求管理,通过“按需入湖”与“统筹入湖”两种模式,保障全行各类数据通过入湖流程纳入统一数据平台共享给全行使用。
限制清单,清晰共享
统一数据平台中如存在确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内制度等原因需控制共享范围的数据时,可申请纳入内部数据共享“限制清单”,纳入清单的数据不可被共享或仅可在特定场景下共享,清单外数据默认全行默认开放共享权限。
安全管控,放心共享
为提升数据共享安全水平,光大银行在内部数据共享各环节建立数据安全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影响评估、数据安全检查等管控措施,保障共享流程安全可靠。
监测审计,合规共享
建立数据安全合规管理与分析系统,通过事中监测、事后审计等措施,识别内部数据共享活动中的各项违规及风险行为,促进数据合规共享,降低内部数据篡改与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