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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吕梁分行精细化操作推动小企业业务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6-12-13

 今年以来,吕梁分行高度重视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工作,积极深化营销手段和经营方式,采取多项风险规避措施,从贷款全程进行监控,防范化解贷款风险隐患,确保小企业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 严把准入条件。该行在细分市场基础上发现和找准资深的目标市场,成为其防范和控制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基本前提。一是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二是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客户。三是以长远利益出发,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客户。四是严格贯彻相关行业、客户准入和退出的政策及标准,对盈利能力较差、市场反应敏感的小企业,在审查企业的贷款条件时,把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流量和企业发展前景作为主要考察对象。

    二、规范贷前调查。该行在调查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揭示风险,把好贷款投放的第一关。一是确认借款企业法人主体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调查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评估;三是调查借款企业管理人员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四是调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五是对借款企业财务情况的调查,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前景;六是对担保情况进行调查,确保有足额的第二还款来源。

    三、严格贷中审查。该行贷中审查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双人核保制度,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二是认真核实信贷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和贷款支付的真实性,重点审核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要素,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同时,对抵押物的评估要严谨、客观;三是对报表真实性认真进行分析、审核,对企业进行深部的调查,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及时,全面的分析业务风险。

     四、落实监督核准。该行信贷监督执行部门严格审核担保和前提条件落实情况,认真履行监督和核准职责,严把贷款发放关口,严禁未落实或擅自变更担保和前提条件办理信贷业务。对担保和前提条件不落实、融资要素发生变化、超审批时效、客户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上报原审批行变更前提条件或重新审批;对贷款资金支付方式违规、违反信贷政策制度、档案资料存在严重问题的信贷业务一律不得核准放款。对在放款核准环节或者作业监督执行过程中监督不力,未能有效发现漏洞或发现后未能及时报告、未能终止或拒绝提款,使完成核准和监督的信贷业务,在内外部审计检查中仍发现合规性问题的,严肃追究信贷监督执行人员责任。

    五、落实贷后管理。该行在贷款发放后,及时对贷款用途进行全程监督,帮助企业当好资金用途的参谋,促使企业正常合理使用资金,尽可能阻止企业盲目投入,为企业把好资金使用关,对那些故意改变银行贷款用途的行为及时阻止和警告,对已经挪用的信贷资金,一经查实,责成企业将资金收回并用于正常用途,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六、做好不良处置。该行对已形成逾期、不良的小微企业贷款采取早发现、早清收、早处置。一是客户经理和分管行长定期不定期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座谈,督促企业尽快筹集资金归还贷款。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按照预案制定清收计划,加快逾期不良贷款的处置步伐,尽早化解风险,压降不良比率。三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处置措施,重新确立新的清收思路,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贷款贷款本息。四是从当地政府入手,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到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社会等方面,向有关部门讲明利害关系,通过政府出面对借款人施加压力,达到我行贷款清收的目的。

来源:
作者:刘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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