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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共建文明社会

发布时间:2024-02-23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如今,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的作用日益上升,由于产业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因,加之对民营经济的贷款等融资行为国家都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和限定,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巨大的融资需求,而滞后的金融市场则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巨额融资需要,从而为民间融资的妖魔化发展提供了资本驱动力,在巨大融资需求的带动下,民营经济主体容易违反法规、制度而铤而走险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另一方面部分犯罪分子利用民营经济融资这一名实施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犯罪分子通过欺诈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使参与者难以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容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发展。

  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表现猖獗,面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多发事态,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条例》的出台,是国家和政府运用法治的办法加强和督导重点领域监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新格局。

  构建文明社会,离不了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金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深入推进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宣传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积极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齐抓共管,建立人人有责的先导机制,并充分运用各种交通设施和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的良好氛围。

  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共建文明和谐新社会,通过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来源:建行东营垦利支行
作者:杨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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