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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枣庄商城支行:浅析银行产品与服务存在的洗钱风险及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14
       银行基层网点作为反洗钱的基层机构,担任着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职责,但是由于部分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对反洗钱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人力资源不足、反洗钱手段较为落后、反洗钱工作组织及管理机制未能充分落实等实际问题,导致我国现如今基层网点反洗钱效果并不理想。本文从基层网点的基础业务出发,简要介绍服务和产品中存在的洗钱风险,并尝试提出基层网点反洗钱的措施。
一、   银行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存在的洗钱风险
商业银行为吸引存款,提高自身竞争力,不断发展和丰富理财产品。但据调查发现.银行业普遍未能建立根据理财产品特殊性制作洗钱风险识别方法和产品风险管理机制,这使得理财产品特别是短期和组合型的理财产品为洗钱者大量转移资金和掩饰资金真实流向提供了便利。在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基层网点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仅按照一般规定操作,如对已开立账户有业务联系的,直接关联其基本信息;对不在该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则按照一次性业务办理识别,基本只审核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而对客户的真正职业、住所、理财动机、资金来源、财务状况等情况基本不作了解。银行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但理财人员仅注重对理财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的学习,对于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理财人员并不重视。客户经理仅仅专注于推销具体理财产品,放松或忽视了对新型产品在洗钱领域的研究和风险认识。
(二)加强理财产品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理财销售的反洗钱责任制。基层网点在落实反洗钱专职人员的基础上可以尝试一线员工“谁销售谁负责”的工作模式,建立起理财业务反洗钱工作责任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意识引导员工重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统一完善理财业务反洗钱工作程序。如前台柜员需完善理财客户身份核实程序、基层网点需加强理财交易审查及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理财产品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建立先进的理财信息管理系统,改善理财产品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理财产品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一)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洗钱风险
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淡薄, 一方面,大多数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认为利用保险进行洗钱的可能性很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普遍认为银保客户也是银行的客户,银行已经对其进行过了解,可以充分信赖银行。2010年,银监会取消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银行的“驻点销售”,银行若代销银保产品需要依靠自己的员工,按照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保险公司对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负有培训义务。但实际工作中,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对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都是侧重于保险产品知识的培训、销售技能的培训、业务品质的培训和保全知识的培训等,很少开展反洗钱相关培训,尽管商业银行对其柜员也会开展反洗钱培训,但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在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接受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缺少对保险业洗钱风险防范的知识等,致使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对保险业务中的洗钱风险防范不到位。
(二)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商业银行应与保险公司合作,形成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合力,从而有效遏制洗钱犯罪。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已不可逆转,在银保业务这种联合销售的模式下,银行作为客户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为了有效控制洗钱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配合,共享一些信息要素,在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尽职调查的同时,也应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建立相同客户可疑信息交换制度,形成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合力,从而达到有效遏制洗钱犯罪的目的。
2.保险公司要加强对本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和银行代销人员有关反洗钱法规制度的培训,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意识及技能,确保客户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分析工作等各项反洗钱工作取得实效。
3.保险公司要完善银保业务工作中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一方面,在与银行签订的代理协议中明确各方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具体环节和内容,细化代理业务资料的交接流程, 另一方面, 保险公司要针对银保业务的特点,按照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银保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的主动性,采取多种手段对银保客户的资金来源、经济状况等进行了解,加强对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留存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工作,增强自身洗钱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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