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金罚决字〔2023〕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5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金罚决字〔2023〕3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9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金罚决字〔2023〕3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马兆锟(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