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迪金罚决字〔2023〕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编制虚假的报表、资料,通过虚列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4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迪金罚决字〔2023〕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李云(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编制虚假的报表、资料,通过虚列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报销”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迪金罚决字〔2023〕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张姗(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迪金罚决字〔2023〕5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4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迪金罚决字〔2023〕6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马永林(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支公司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违法活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