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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新股上会动态:中草香料上会通过

发布时间:2024-02-08

证券之星消息 北交所公开资料显示,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草香料”)2月2日上会通过,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拟登陆北交所,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两点:

1.关于与贝利化工的业务合作。(1)说明贝利化工的设立目的是否为发行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周转银行贷款的第三方,并逐笔列示转贷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银行、转贷金额、转入转出主体和时间、资金用途、利息支付等,是否违规改变贷款资金实际用途。(2)说明2017至2020年发行人拆入资金过程中,资金方通过贝利化工转手的原因。2018至2022年贝利化工、何青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资金拆借详情及原因;贝利化工存续期间各年何青的报酬及投资回报详情。(3)说明贝利化工是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4)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向贝利化工进行采购的商业合理性。(5)说明发行人向贝利化工销售WS-23和WS-3产品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对贝利化工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6)说明贝利化工注销对发行人采购、销售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涉及通过发行人体外主体进行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7)说明贝利化工其他转贷详情、发行人挂牌后是否存在其他转贷情况以及发行人规范转贷行为的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8)说明2015至2016年何青向李莉借出共30万元的原因及归还时间,2016至2018年何青仍在发行人领薪的原因。李莉、何青与安徽仙奇两两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关于在建工程。(1)说明投资建设“年产2600吨凉味剂及香原料项目”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2)补充说明“年产2600吨凉味剂及香原料项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建设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应转固但未转固的情况;(3)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新增在建工程的主要建设方或设备供应商名称、实际控制人、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实收资本、经营规模,发行人采购的具体内容、采购价格公允性,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4)期末在建工程的盘点情况、期后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等。(5)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采购内容、主要供应商情况、提前付款的合理性、相关资产期后结转情况。

此外,上市委给出审议意见:

请发行人:(1)结合贝利化工实际控制人何青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薪酬、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情况等,说明何青在贝利化工存续期间是否为发行人员工。(2)结合资金流水说明李莉是否通过何青向贝利化工提供资金支持。(3)说明发行人通过贝利化工发生代理采购的原因。(4)说明贝利化工作为发行人与濮阳天源的中间商发生的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其必要性。(5)说明何青在贝利化工存续期间获取的收益。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从主营业务来看,中草香料专注于香精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凉味剂、合成香料和天然香料。其中凉味剂产品主要包括 WS-23、WS-3、乳酸薄荷酯等,合成香料主要包括双丁酯、丁酸乙酯等,天然香料主要包括留兰香油、大蒜油、生姜油、红橘油等。公司产品可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烟草、医药等行业。目前,公司与德之馨、奇华顿等全球前十大香精香料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中草香料此次拟发行1495万股,拟募集资金1.495亿元,全部用于年产2600吨凉味剂及香原料项目(一期)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2.57亿元。

从业绩来看,中草香料业绩逐年攀升。2020年至2022年,中草香料实现营收1.05亿元、1.5亿元、1.89亿元,实现净利润约1463.05万元、2307.51万元、3771.2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中草香料实现营收1.45亿元,同比增长9.82%;实现归母净利润2943.60万元,同比增长22.38%;扣非净利润为2605.89万元,同比增长13.32%。

对于上市委会议关注的在建工程问题,公司在招股书中指出:

“年产2600吨凉味剂及香原料项目”具备必要性:通过向产业链上游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盈利能力。具备可行性:随着香料香精下游产业持续快速增长,公司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品牌和客户资源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产能消化能力;公司具备多年香料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经验,人员和技术储备丰富。

风险提示方面,中草香料指出:

第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8.70%、88.21%、86.82%和86.04%,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香料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香料植物或基础化工产品。香料植物容易受自然气候影响,年产出不均衡,造成原材料供应量和价格不稳定,基础化工产品受原油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波动。

第二,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不规范情况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前期差错更正、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转贷、业务人员代收货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并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若未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出现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可能存在内控不规范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第三,业绩不能持续高增长乃至下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5亿元、1.89亿元和8742.99万元,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34.62%,增速较高。但业绩增速近年来下滑,2022年增长不及30%,公司还因此选择了变更上市标准。尽管公司目前保持了良好的业绩增长趋势和较高的毛利率,但随着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仍然存在业绩不能持续高增长乃至下滑的风险。

此外,公司还提示了部分自有房屋存在瑕疵风险、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存货减值风险等多项风险因素。

来源:证券之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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