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深交所发布监管函,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在保荐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上市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公告显示,2022年12月29日,深交所受理了中信证券保荐的方大智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查,中信证券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方大智源系由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分拆上市,本次分拆后方大智源仍由方大集团控制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方大智源和方大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仍计入方大智源每年的关联交易额。方大智源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了方大集团与方大智源之间的关联方租赁、关联担保、资金拆借等。
2023年2月,深交所在首轮审核问询中,要求方大智源说明2019年、2020年与方大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并要求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2023年7月,方大智源回复并列表披露了2019年、2020年方大集团与方大智源之间关联交易情况。中信证券发表了明确意见,称已执行“从方大智源获取资金拆借明细账,抽查资金拆借相关凭证,检查资金拆借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核实资金拆借时间,金额的准确性”等核查程序。经查中信证券对方大智源子公司资金流水核查的工作底稿,方大智源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科创源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源)与方大集团存在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未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
2023年9月,中信证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部分关联资金往来金额统计遗漏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上述遗漏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说明。《说明》显示,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科创源直接向方大集团拆出资金5笔,累计金额4,700万元,并于2019年12月全额收回,2019年末无余额;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科创源直接向方大集团拆出资金11笔,累计金额6,000万元,并于2020年6月全额收回,2020年末无余额。
中信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七十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4-11等执业规范要求,对方大智源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导致招股说明书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在核查工作底稿已有记录的情况下,中信证券未充分关注并执行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在本所问询后仍未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