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易事特(300376)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涉及坏账计提、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相对充足情况下借入大额有息负债等问题。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以下为问询函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41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你公司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行业收入分别为25.38亿元、22.33亿元,同比分别变动-21.61%、50.61%。分地区来看,国内华北、西北、东北等“三北”地区收入金额分别增加141.89%、69.54%、126.03%,其他国内地区的收入金额均有所下降,国外地区收入占比为15.42%,收入金额增加14.3%。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竞争、业务开发情况,补充说明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行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补充提供“三北”地区主要业务内容及类别,并结合你公司区域布局变化情况,补充说明“三北”地区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及趋势。
(3)补充说明国外区域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情况,以及收入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国内回款进度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形,若是,请补充说明主要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末,你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光伏发电应收补贴款原值分别为21.88亿元、15.97亿元,计提坏账金额分别为3.37亿元、0.16亿,计提比例分别为15.4%、0.98%。请你公司:
(1)分别补充说明前述类别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分布情况。
(2)补充说明近3年的账龄结构变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周期持续拉长的情况,若是,请说明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持续增高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收款措施。
(3)补充说明不同账龄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确认过程及依据,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逾期未回款的情形,若是,说明按照账龄而未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4)补充提供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账龄、期末回款金额等情况,并补充报备合同主要内容、收入确认方式及相关的发货、物流、验收单据等交易信息。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为24.18亿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5.14亿元,使用受限的资金1.95亿元;短期借款为1.2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4亿元,长期借款为11.89亿元,应付融资租赁款15.88亿元。
(1)请具体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请会计师说明就货币资金真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和结论。
(2)请结合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相对充足情况下借入大额有息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模式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16.26亿元,主要分为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43亿元,仅涉及库存商品、原材料。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相关存货的具体地点、履约进度等信息,补充说明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结合行业市场环境、产品性质与特点等,补充说明计提原材料、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充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根据相关公告,你公司因合并范围错误对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此外近年来你公司也存在其他更正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的情形。请你公司认真核实说明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内控执行是否有效,补充说明你公司拟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的具体举措。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