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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磅税优政策不断出台,成为保险业在这个冬天最大的利好之一。
一是《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落地,规定符合条件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都可以作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可直接纳入,税延养老险税费收取标准参照个人养老金执行。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寿险产品范围得到极大提高。
二是《银保监会关于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产品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近期发布,主旨是扩大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范围。
简而言之,以前,只有个别经过审批的、种类单一的税优健康险产品可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但未来,会将税优政策产品范畴扩展至全部满足条件的主流健康险产品,包括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等。民众可选择的税优健康险产品类型将显著丰富起来。
长期以来,业界人士一直希望税优政策适用产品范围能够大为拓展,以税优政策做牵引,加快推动人身保险行业发展,而如今,这一天终于来临。
一项针对寿险,一项针对健康险,两项新规的发布,将大为扩展税优政策适用产品范围,更丰富的选择之下,未来,每个个税纳税人,都有望在税优政策指引下,投保一款个人养老金产品以及一款税优健康险产品,由此带来的巨大发展空间,足以提振业界人士的发展信心。
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人身保险行业而言,这两项重磅政策,无疑就是最大的利好。
关于个人养老金产品扩容政策的解读,在昨天的文章《险企经营个人养老金细则出炉!仅29家机构可参与,专业养老险公司可适当降低门槛》中已经有所交代,今天的文章,慧保天下将重点解读税优健康险新规。
01
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大扩容:不再设置标准化条款,全部主流健康险产品均可享受税优政策
根据《征求意见稿》,已经运行6年之久的税优健康险政策或将迎来以下五大变化:
产品范围大扩容,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将扩展至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
在产品扩容方面,《征求意见搞》明确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展到健康险主要险种,即扩展到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同时,对保障期限提出了要求,医疗保险的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具体而言:
医疗险方面,延续了以往税优健康险的优良作风,允许带病投保,明确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或进行责任除外;
长护险方面,则鼓励开发针对老年人群、既往症人群等特殊人群的产品,此外,鼓励开发能满足在职人群终身保障需求的产品,探索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支付方式;
疾病保险方面,鼓励开发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产品,加强与健康管理的融合,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产品设计更灵活,不再设置标准化条款,符合条件产品均可成为“税优健康险”
为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利益,现有的税优健康险是有“标准化条款”的,这保证了税优健康险的公益性普惠性,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险企开发销售的意愿,这是税优健康险长期被业界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在税优健康险的产品设计上,将不再出台“标准化条款”,而是将产品设计交给市场主体,允许保险公司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开发保额适度、价格适中、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的税优健康险产品,从而调动企业的市场积极性。
产品投保条件进一步简化,不再要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
《征求意见搞》还对投保条件进行了简化,对适用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既往症人群,不再要求投保时需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拟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的被保险人群体,既可以为投保人本人,也可以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消费者选择范围更大,不再局限于一家公司
按照以往的税优健康险政策,消费者只能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进行投保,可选择范围有限。
《征求意见稿》对此做出调整,消费者在选择税优健康险产品时,可自主在多家保险公司选购多种类型的健康险产品。
注重经营质效,监管将重点关注综合赔付率指标
为防止产品沦为保险提升业务规模的工具,《征求意见稿》明确,医疗保险产品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切实降低后续经营实际与精算假设的偏差。
医疗保险业务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险公司在之后报送医疗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者备案时,应当提交费率合理性说明材料,该说明材料需由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02
新规或将拯救低迷税优健康险
税优健康险作为保险行业第一款个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险种,在全国推广6年后,一直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发展步伐迟缓。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税优健康险累计销售保单约51万件,累计保费收入21.75亿元。
二十几亿的保费是什么概念?数据显示,2020年健康险市场保费收入8173亿元,而税优健康险占比仅仅为0.26%。
从保费规模来看,税优健康险的表现远不及预期,但不可否认的是,税优健康险作为一种政策加持的特殊险种,有着非常独特的优势——对于很多消费者而言,其是一款不可多得的产品,不仅允许带病投保,还能不含免赔额,且还可以保证续保。
对比很多报销型医疗险,税优健康险在这方面是具备相当显著优势的。然而,税优健康险却迟迟未能得到商业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保险公司缺乏推广的欲望。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允许没有免赔额,允许带病投保,且还要保证续保的医疗险,意味着巨大的道德风险,为了尽可能规避这种风险,保险公司一般选择通过团险渠道销售该类险种,而非个人渠道,但税优健康险恰恰是面向个人的险种。
对于代理人而言,佣金是其发展业务最直接的动力,而税优健康险的佣金太低,也进一步导致代理人没有动力推广。同时,本身条款、操作流程的复杂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代理人推广税优健康险的积极性。
对税优健康险本身而言,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2400元的税前列支,给予的税收优惠力度不高,以至于出现,有避税需求的中高收入群体看不上,无需缴纳个税的中低收入群体用不着的局面。
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税优健康险开始试点的2016年,也是百万医疗险发端的年份,百万医疗险动辄数百万元的保额吸引了大量的年轻消费者,反观,有着明显优势的税优健康险,虽然其允许带病投保,且保证续保,但因为保额不够高,保险公司、代理人积极性不足等,遭到了市场的遗忘。百万医疗险的爆发式发展,更进一步挤压了同为报销型医疗险的税优健康险的发展空间。
此次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大扩容,对于税优健康险的发展而言,无疑意味着一次巨大的发展机遇,新规正式落地后,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将得到极大扩充,消费者选择空间更大,保险公司以及代理人的积极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
更重要的,与税优健康险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百万医疗险等产品,也有望成为税优健康险的一种,以后百万医疗险等网红产品的热销,就同时意味着税优健康险的热销。
03
多项税优政策短时间难以拯救商业健康险,也难以改写人身险发展颓势
自2020年以来,商业健康险的销售就陷入了低迷状态,并一直持续至今。行业交流数据显示,今年前9月,健康险新单保费同比下滑仍高达40%左右,相较去年,下滑态势丝毫没有减缓的趋势。
这其中,重疾险的低迷一如既往,百万医疗险、惠民保等报销型医疗险虽然有所增长,但奈何件均保费较低,并未能改变总新单保费下滑的态势。
于是,现在的中国商业健康险市场就出现了一种很吊诡的状态:
一方面,各种测算都支持国内人均健康险保费、保额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中国健康险市场潜力巨大。
另一方面,商业健康险产品,尤其是重疾险产品销售,仍面临显而易见的困难。
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大扩容会成为扭转这一颓势的决定性因素吗?
短期内,答案或许依然是否定的。
一是税优力度有限。按照现有的税优健康险相关规定,投保税优健康险的消费者,可享受税收优惠,不过每月额度仅200元税前列支限额,合计每年最高可享受2400元税前列支。这与现行标准化的税优健康险保费较低的特性有关,但整体来看,较低的税前列支额度能在多大程度上刺激人们投保健康保险的欲望仍难下定论。
二是经营主体有限。《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经营资质,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人身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上季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 30 亿元;
(二)上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75%;
(三)上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 100%;
(四)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慧保天下重点考察了前三个条件,发现如果按照2022年底三季度末的数据来粗略计算,目前或只有37家机构满足这三项条件。
三是健康险发展所面临的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治。更重要的是,当下商业健康险所面临的消费意愿不足,其成因是多样且复杂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居民收入增速下滑且差距拉大,保险行业转型深入,代理人人力下滑、产能下滑等都是重要因素。
整体而言,商业健康险供给侧与需求侧的不匹配是结构性的,不是单纯的一个险种、一项政策就可以快速解决的。
同样的道理或也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政策,消费者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每月税前列支的限额是1000元,每年是12000元,力度上远高于税优健康险,但面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以及公募基金的同台竞争,保险公司如何抓住政策机遇,构建自身差异化竞争力,仍有待时间检验。
不过,对于当下的人身保险行业而言,接二连三的税优产品范围大扩容仍旧是相当重磅的利好政策,可以设想,当大部分个税纳税人都有想法投保一份个人养老金产品,投保一份税优健康险产品,其为商业健康险市场带来的拉动作用,仍令人充满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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