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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下车险保费最高可降23%?专家:不会盲目降价 驾驶习惯良好车主保费会降

发布时间:2023-01-14

财联社1月12日讯(记者 王宏)今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财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从[0.65-1.35]扩大为[0.5-1.5],且明确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执行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3年6月1日。

理论上看,调整后车险保费价格最高可降23%,最高可涨价11%。但是专家指出,财险公司也要考虑实际成本,不会盲目降价。此外,监管规定下保费增速过快的财险企业有额外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片面的降价增加市场规模会受到制约。扩大定价自主权后,对驾驶习惯良好的“好车主”保费会更低,但对于“高风险车主”保费面临上升压力。

车险价格最高可降23%? 专家:险企不会盲目降价

《通知》主要内容之一是将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从[0.65-1.35]扩大为[0.5-1.5]。

根据商业车险保费计算公式(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来算,理论上调整后车险保费价格最高可降价23%,最高可涨价11%。也就是说,调整后,未来有些车主的车险价格会变得更便宜,而有些会变得更贵。

毕马威保险行业咨询合伙人、英国精算师刘皓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对于驾驶习惯良好、较少理赔的车主最好可能享受更多的折扣(降价23%),反之也可能面临更高的保费(涨价11%)。

值得注意的是,刘皓宇指出,这是理论上的范围,但财险公司也要考虑实际成本,不会盲目降价。“偿二代二期对于保费增速过快的财险公司有额外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这也意味着片面的降价增加市场规模从过程到结果都会受到制约。实际很难持续保持20%+的折扣。”

刘皓宇认为,扩大浮动系数范围和市场互动,监管意图在于鼓励险企差异化定价并驱动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

东吴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葛玉翔指出,自2020年9月车险综改以来,截止2021年1季度新车自主定价系数从改革初期的1.034下降到目前的0.975。此次调整将使车险定价更加精细化,对驾驶习惯良好的“好车主”保费会更低,但对于“高风险车主”保费面临上升压力。

葛玉翔表示,预计监管意图鼓励行业通过差异化自主定价系数方式让利消费者,同时对于高风险业务(例如营运车辆等)进一步提高定价上限,以解决此前部分地区的营运车等高风险车辆投保的行业性难题。考虑到当前仅不足1%签单接近定价系数“地板价”(0.65),约5%签单接近“天花板”(1.35),我们预计行业自主定价系数平均值将保持稳定。

对车险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通知》主要内容还包括,要求银保监局根据辖区内车险市场情况,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稳妥确定辖区内政策执行时间;要求各银保监局加强属地监管,引导各公司合理设定各地区自主定价系数均值范围和手续费上限,同时持续做好车险市场监测和车险费率回溯监管,确保车险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车险各项监管要求,做好条款费率备案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优化和保障车险产品供给,提升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水平,增强车险消费者的获得感等。

刘皓宇表示,《通知》意在提升监管深度,特别关注报备、定价、理赔等具体管理环节;并形成立体的保障和支持机制,充分依托相关行业主体的专业能力,有效赋能行业整体经营。“这些对未来车险企业的经营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应积极准备全面规划。”

2020年车险综改落地,在《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银保监会表示,车险综改实施两年多来,车险市场平稳有序,消费者普遍受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水平显著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消费者车均保费为2784元,较综改前大幅下降21%,87%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为车险消费者减少支出2500亿元以上。

葛玉翔表示,《通知》作用下,财险头部公司竞争力有望强化,强者恒强格局有望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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