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银行 > 银行服务

切实做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23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开启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征程。 多年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就没有停止过。原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每年都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护‘钱袋子’”、“防电信诈骗,守住百姓‘钱袋子’”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奖知识问答等,增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有效防范了金融消费者被欺诈的风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测算,2022年银行业消费投诉共计302834件,较2021年的340714件投诉量下降11.12%。证明通过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等工作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一些金融诈骗活动从没有停止过。AI技术的运用,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通过AI技术人脸识别新型诈骗方式又有出现,在10分钟内,诈骗被骗者430万元等,以网络电信、“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涉老诈骗依然存在。为此,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任重道远,还必须从细致工作入手。宣传,能增强全民合法权益保护意识。通过宣传,让《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家喻户晓,让金融消费者了解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86投资者服务平台服务范围合法维权渠道。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专项活动宣传同时,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网点LED屏、海报、微信、电视、广播等方式,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诈骗案例等宣传和了解,让群众每天都能听到防诈骗的提醒、了解保护自身权益的内容,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在享受高科技金融服务的同时,谨慎操作,谨防高新科技服务背后不法人员设计的陷阱,避免上当受骗。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常态化、普及化,做到警钟长鸣,让金融消费者始终绷紧权益保护那根弦。

强监管,畅通举报渠道,高效打击不法行为。银行要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宣传、推广公安部国家反诈中心APP反诈系统,形成快速的反应机制,畅通快速高效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渠道,建立金融行业、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对于举报的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受理举报单位要将线索及时提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绝的从快、从严依法处理,追缴诈骗的钱款,为群众挽回损失,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的信心。金融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备案制,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频率,情节轻微的,给予单位经济处罚,相关领导通报批评,当事人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外,要追究涉事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当事人要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从内部抓起,杜绝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侵犯消费者行为。杜绝“被贷款”导致客户出现征信黑名单;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杜绝“存款不翼而飞”现象的出现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就需要严格部门控制制度学习和执行,严控管理者的操作权限和支付能力,能够减少出现“存款不翼而飞”的频率。在处罚上,对于金融机构泄露客户信息、挪用客户存款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要依法处理,对相应涉事金融机构和相应管理者从重处罚,提高金融机构和当事人的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杜绝金融机构侵犯客户权益行为的发生。

 

来源:自创
作者:田忠华
理财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