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已至,积极夏季防洪防涝,能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今年6月份以来,多地出现涝情,菏泽东明龙卷风、洞庭湖地方的洪涝灾害,不同地方发生不同的涝情,有的地下车库进水等,直接威胁到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在如此强大的自然灾害,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应承担起社会责任,要积极主动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救灾。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要及时筹措资金,加大对受灾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济体等项目的信贷资金支持,缓解在灾情面前出现的资金困难。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为支持好“三农”生产,特别是农业受灾救援,养殖业的受灾情况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了解农业受灾情况;农村、农民的受灾情况,及时制定相应支援方案,在当地政府的工作精神指导下,根据调查评估情况,做好灾后重建的评估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为缓解金融机构在支持灾后重建贷款的利率优惠的压力,地方财政要出台相应的财政贴补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灾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出台新的信贷政策,缓解存款贷款到期还款压力。由于灾情原因,导致存量贷款逾期的情况,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制定相关存量贷款延期申请政策,指导商业银行帮助洪涝灾害面前遇到贷款到期还款压力的借款人申请延期还款,缓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兴行业的资金经营压力。对于那些受损严重,需要新的贷款资金的项目和个人,应制定相应的贷款扶持政策,增加贷款扶持力度,实施差异授信政策,给与增信政策,支持生产自救。在自然灾害面前,为支持生产自救,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开辟绿色通道,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完善“三查”制度的前提下,实现业务操作简便化、上门服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让支持生产自救资金及时到位。
加大农业生产自救资金的支持。对于涝灾严重的地区,当地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农作物生产自救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出台相应的信贷资金保证机制,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组织资金,为灾区农民提供救灾资金,开展农业生产的自救,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把由于洪涝灾害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相信,通过多方的努力,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一定能够把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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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