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堵点。
近年来,由于受国际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特别是几年的疫情,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给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带来难题,出现两难,经营困难、融资难,面对实际情况,小微企业由于起步晚,信誉程度相对较低,缺乏抵押、担保能力等现实因素,出现融资难题。虽原银监会曾发布了对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作用,但新近发展起来的中小微企业,由于起步晚,信誉程度相对偏弱,面对融资,还面临不小的困难。面对当前的实际,金融监管通过深入调研,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下发《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是缓解中小微企业面对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对维护中小企业正常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起到积极作用。商业银行要履行社会责任,在金融监管部门通知精神指导下,既要做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又要切实保障贷款高质量的投放。商业银行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办法,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首先,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学习落实《通知》要求,围绕无还本续贷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细化操作流程,明确业务办理的范围和操作规范要求,要制定相应的要求和措施,要通过走访、调研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发展现状,做好风险评估,确定续贷的标准要求。对于续贷工作中遇到存有贷款挪作它用的客户,要限制时间予以收回,避免由于客户不守规矩而导致的信贷资金风险。
其次,要形成快速、高效,敢贷、愿贷的工作机制。商业银行要不断优化服务,深入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根据小微企业实际融资需求,改进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可通过现有的科技金融服务手段,让小微企业在车间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为激发银行客户经理的积极性,要把“尽职免责”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制定完善的内部操作制度和工作流畅,对出现的问题贷款通过检查、调查属于按照流程、按照要求操作的,要给经办客户经理尽职免责,确保尽职免责工作落到实处,激发客户经理贷款投放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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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