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 上交所公开资料显示,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明电子”)2月2日上会通过,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拟登陆沪市主板,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三点: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机制,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股权较为集中是否导致不当控制风险。(2)结合发行人和相关人员前期违法违规事项和整改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保证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内控机制,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是否诚实守信、是否掌握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周招会2019年11月增资、2021年12月增资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依法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是否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申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关联方股东背景、关联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未来安排等,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举措及有效性。
此外,上市委要求大明电子进一步落实:补充披露对周招会增资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说明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从主营业务来看,大明电子专注于汽车电子零部件配套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驾驶辅助系统、座舱中控系统、智能光电系统、门窗控制系统、座椅调节系统等。公司下游客户包括长安汽车、上汽集团、一汽集团、比亚迪、吉利汽车、长城汽车、赛力斯、江淮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长安马自达、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东风日产、福特汽车、丰田汽车等。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大明电子此次拟发行4000.10万股,募集资金约4亿元,分别用于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从业绩来看,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大明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11.39亿元、14.82亿元、17.13亿元及8.9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4亿元、1.18亿元、1.52亿元及6737.23万元,业绩整体呈增长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2022年,大明电子的现金分红合计高达2.53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和66%。按实控人周氏家族控股83.50%的比例计算,上述分红共有2.11亿元归属于周氏家族。大明电子表示,现金分红的最终去向主要为向公司增资及缴纳相关税款,相关金额合计2.16亿元。其中,用于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分红款合计1.72亿元,用于缴纳相关税款合计4345.61万元,剩余分红款3744.60万元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家庭支出和偿还银行贷款等。
风险提示方面,大明电子指出:
第一,客户相对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77%、72.60%、65.42%和65.62%,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未来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或主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等,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风险。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于新能源车的比例分别为6.06%、10.89%、20.81%和28.08%。相较于燃油车产品,发行人新能源车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虽有一定增长,但仍相对较低。
第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塑料粒子、线路板等,报告期内,上述三类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65.87%、67.15%、64.71%和61.11%,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全球及国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第四,资产负债率较高及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85%、78.84%、68.76%和65.16%。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日常资金需求逐渐上升,相关运营资金主要源于经营所得和银行借款等;报告期内为扩大生产规模,发行人持续投入长期资产建设,相关资本性支出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补充资金缺口,使得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第五,产品价格波动及毛利率下降风险。公司客户可通过压缩上游盈利空间的方式转嫁价格压力,导致产品的价格出现下滑,故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价格“年降”的行业惯例,即在一定期间内约定产品的年降价率,产品价格逐年降低。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分别为25.20%、24.91%、21.89%和19.78%。
此外,公司还提示了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产品质量风险、新技术 新产品替代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存货规模较大和存货跌价风险、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等多项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