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深交所向中青宝发出2023年年报问询函,在问询函中,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竞争格局、推广投入、主要游戏生命周期、新游戏上线及研发情况、成本费用变动等因素,说明网络游戏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结合新游戏上线安排,说明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根据你公司最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为92.87%。请你公司结合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如有)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57号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你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连续三年持续下滑,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5,904.48万元,其中网络游戏业务营业收入9,188.97万元,同比下滑22.70%,毛利率69.52%,同比下降4.22%;云服务业务营业收入15,522.48万元,同比增长4.85%,毛利率14.97%,同比下降12.71%。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状况、竞争格局、推广投入、主要游戏生命周期、新游戏上线及研发情况、成本费用变动等因素,说明网络游戏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结合新游戏上线安排,说明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
(2)结合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变动、产品结构、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云服务业务毛利率连续三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如是,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说明差异原因,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
(3)说明你公司云服务业务中是否包含硬件销售及贸易业务,如是,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及金额、开展背景等,并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及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并就收入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13,746.65万元,占销售总额比例为53.06%,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21.99%。
请你公司:
(1)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交易内容、对应的应收账款及账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结算政策及信用期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2)说明最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变动,如是,说明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新客户开发方式;
(3)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你公司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特殊利益安排、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被取代的风险,是否对主要客户构成重大依赖。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6,800.13万元,其中1,335.58万元使用受限,短期借款余额为6,511.2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500.42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流动资金需求、短期债务到期情况、期末可动用货币资金、经营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请说明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2,232.78万元,期初余额为0。
请你公司说明存货的具体构成、对应客户、合同内容及项目执行情况,并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说明存货余额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183.19万元,同比下降36.67%。
请你公司结合明细项目变化,说明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说明股权转让款形成的背景、长期挂账的原因,以及待退回协议款的可收回性。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6,876.78万元,主要系成都智算云中心在建工程8,984.29万元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请你公司:
(1)说明成都智算云中心在建工程建设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2)成都智算云中心预计投产时间、预期收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终端客户需求变动、新客户拓展等情况,说明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
(3)结合你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对未来收入的预测、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以及对问题(2)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支出中发生罚款支出(及违约金)255万元,补贴款340.36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赔偿支出及补贴款的具体事项,赔偿事项是否涉及违法违规情形。
8.根据你公司最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为92.87%。请你公司结合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如有)。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3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