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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账户为中心建立第三支柱

发布时间:2021-03-04

  一段时间以来,专家一直在呼吁:第三支柱的顶层设计应尽快出台,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中心的第三支柱。

  目前,第三支柱的税优试点是商业养老保险。2018年4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拉开了序幕,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

  税延养老保险是一种自费的商业保险。购买这种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可以在一定标准内进行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没有得到相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在养老金制度中没有很重要的地位,规模也还非常小。

  有专家呼吁,应该尽快将银行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等产品也纳入到第三支柱。所有这些金融产品放到一个平台上,供账户持有人选择,建立起以个人账户为中心的第三支柱,税优政策享有主体是账户持有人,载体是账户,让账户持有人能够用一个账户购买所有合格的金融产品,从而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为了更好地发展以个人账户为中心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要大力发展固定收益类和具有稳健现金流的投资产品。同时,推动养老金对接资产管理,建设从基础资产到组合投资工具再到大类资产配置的三层架构,其中,通过投资工具的分散投资可以化解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可以化解系统性风险。

  此外,还应该提高税优的比例,加强协作,整合资源,让第三支柱成为真正的账户制养老金。

  我国养老涉及大量老年人口,这个体制搞好了,对国家长治久安、对人民的福祉非常重要。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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