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湖北恩施州“黑恶套路贷”案件
湖北恩施州某公安局破获一起“黑恶套路贷”案件,涉案资金高达1250多万元。目前,利川市公安局已将涉案“金融服务公司”总经理李某抓捕归案,并将隐藏在该公司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明:2017年,余某某由于一笔银行贷款暂未批复,急需一笔周转资金,于是向某“金融服务公司”贷款200万元,但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余某某仅收到180万元,同时承受苛刻的还款条件和高额的违约利息。但接下来每到约定还款日,总会有各种意外导致不能及时还款。每次一过还款日,便有社会人员来公司捣乱,以违约为理由对余某某进行辱骂、威胁。与此同时,余某某被迫签下多份借款合同,通过找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借款来借新还旧,最终,余某某债务在短时间内滚雪球式的翻倍,导致其欠下了1250多万元债务。“金融服务公司”团伙成员见余某某无力偿还高利贷债务,便将其公司财务印章、网银和仓库扣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又逼迫余某某用公司里的菌棒和大棚等资产进行抵账,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与其签订协议,致使公司资产严重流失。至此,余某某因为一笔200万元的借贷,不仅让自己欠下125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其公司及财产均被非法占有。
案例2:湖北孝感市严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孝感市某法院对被告人严某辉等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9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严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被告人王某等8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审理查明,自1994年以来,被告人严某辉以宗族族长自居,伙同被告人王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把持基层政权,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转让房屋、土地、林场,强行占地拆迁、强揽建设工程,违规进行小产权房屋和旅游山庄开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大肆敛财为该组织奠定经济基础。组织领导多人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干扰村级干部正常换届选举,破坏基层人事任免秩序,把持集体土地出让、改造、引进投资等事项,严重扰乱基层组织正常活动。以被告人严某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扰乱当地群众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来源:
作者: 李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