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出售、出租自己的账户和银行卡有洗钱风险
近来,一些不法分子在网上公开收购个人闲置的银行卡,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这些人多利用收购来的银行卡转移非法资金并提现,或将这些银行卡用于其他不法犯罪活动。
据媒体报道,成都市金牛区群星路的某女士,被诈骗者先后骗取47万元,这些钱均按要求存入了指定的银行卡内。案发后,警方在追查资金去向时,发现了20名来自云南的银行卡持有人信息,而这些银行卡都是犯罪分子通过“马仔”王某收购来的。无疑,这些银行卡持有人都应受到警方追查。
案例:帮他人转账取现获利触犯刑法
38岁的刘某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她在深圳打工时,偶然听老乡说深圳有大量“转钱”业务,帮人转一下帐就可以获得报酬。刘某心花怒放,开始跟着未曾谋面的“上线”通过电话学习其中门道。
之后,刘某回老家向亲戚、朋友、同学等借来身份证,注册成立了10家小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并开设了单位结算账户,还请懂电脑的人帮忙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她利用借来的身份证,又开通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及网银业务。
刘某陆续接收了从深圳600多家公司转来的几十亿元人民币,通过一系列转账,刘某帮助这些公司把钱从单位账户转到个人账户,并最终取出现钞。刘某因此获利11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刘某的“上线”和“幕后推手”为其介绍需要转账的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大多数是用低价买来的或捡来的身份证注册的。刘某也因非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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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