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转发的《关于转发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银监发〔2018〕30号)要求,工行抚州分行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工作,从根本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一、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领导小组,以分行行长为组长,分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大客户服务部一中心、个人金融业务部、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内控合规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内控合规部,各成员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本部门及本专业条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各项排查调查工作。
二、 精心组织、细致排查
辖内各部门、各支行排查了全部在岗正式员工,在前期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及今年开展各项排查的基础上,通过日常行为观察、行领导交流谈心、员工社会关系调查、家访、社区走访以及温馨家园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员工的社会行为进行了细致排查。在排查中,未发现员工有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行为;未发现有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行为;未发现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行为;未发现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行为;未发现有面向在校学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未发现有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行为;未发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的行为。
三、 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虽然在排查中,没有发现问题,但是通过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活动,使全行员工在思想上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法规有了新的认识。树立了人人守法合规、誓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新风气。下一步该行将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合规教育,加大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尤其要加大对涉黑涉恶苗头等异常行为的排查力度,严防本机构、本部门员工出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严防涉黑涉恶人员担任各级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在经营发展中将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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