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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沧州车站支行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

发布时间:2024-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但是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一些收付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拒绝接受人民币现金,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河北沧州,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但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元化支付格局已然形成,各类支付方式缺一不可。不同支付工具各有优势,电子支付省时省力,但一旦出现手机没电、收款机具破损等情况,现金支付的优势就显得无可替代。为进一步整治拒付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提高“新市民”的金融意识,工行沧州车站支行努力开展形式多样、渠道丰富、覆盖全面的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全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消费公平。

  在厅堂宣传中,大堂经理‘热情耐心向客户讲解金融知识,强调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在周边商圈开展“不拒收人民币”活动,工行沧州车站支行地处市中心,周边商铺林立,本次宣传活动共走访80余家商铺,为商家发放现金服务告知书100余,助推商家签署80余份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此外,在走访期间,员工还在商铺边张贴“拒收现金违法”小贴士,并以消费者身份,通过使用现金支付商品的方式,实际测试了多家商铺是否存在无法找零的情况,结果显示摸排情况良好。

  工行沧州车站支行将坚持不懈的做好宣传工作,为人民币知识普及做好应有的努力。通过此次宣传,切实促进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我们一起坚决抵制拒付人民币的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

来源:工行沧州分行
作者:工行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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