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延安吴起支行积极采取诉讼追贷措施清收处置个人不良贷款,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17年6月21日协调吴起县人民法院赴延安监狱审理并当庭判决一笔个人不良贷款,经法院审理并当庭依法判决康某某限期归还支行贷款,有效地改善了资产质量。
借款人康某某于2012年3月在该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0万元,借款期限10年。因借款人2014年5月20日违法判刑,导致其家庭收入严重下降,出现违约情况,该行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指定1名专职客户经理及时上门了解客户家庭收入情况,对其资产实力、还款来源、还款意愿和抵押物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如实地掌握客户的真实信息,为诉讼追贷奠定基础。在该笔贷款进入不良后,制定了“诉讼追贷,以诉促谈”的方案,以此表明该行法律维权,依法收贷的坚决态度。同时该行积极与县法院协调,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协调吴起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及支行负责人和代理律师一行奔赴延安监狱,公开审理借款人康某某不良贷款一案,当庭判决借款人归还贷款,为后续不良贷款诉讼追讨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诉讼维权的经验。
该行本次诉讼维权一方面使借款人认识到贷款违约的严重性,督促其尽快归还贷款;另一方面对其他客户起到警示作用。为此,该行要将诉讼追贷作为一项长期的追贷策略,全面提升信贷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