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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秦皇岛分行强化督办职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发布时间:2017-07-28

 建行秦皇岛分行坚持把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列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保证。不断改进督查方式,完善督查程序,做到督促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督查效果,着力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推动业务发展。一是及时督促,保证政令畅通。督促的重点是各承办部门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做到急速争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对拖延未办或贯彻不力的,应及时催办,督促其尽快贯彻落实。对不能按时办复的,承办单位应主动说明理由,防止有令不行、有事不办的现象发生,保证政令畅通。二是严格检查,防止贻误战机。工作任务下达后,履行督查职能的市行办公室按照文件规定和任务要求,会同承办部门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质、定量的检查分析,尤其是对市行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督查部门专门建立督办台帐,健全跟踪督查机制,防止和纠正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延误,确保工作任务与序时进度要求一致。三是细心协调,增强工作合力。需要几个专业部门协作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事项,则由行领导或办公室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牵头,与相关部门协调一致;工作中若发生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工作难以落实时,分管领导及督查部门则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按照协调结果,各负其责,共同办好。四是真实反馈,促进决策落实。该行把反馈作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的重要渠道。要求承办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将贯彻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工作进度、措施办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以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给督查部门。督查部门综合整理后向行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工作进程,进一步明确责任,保证决策部署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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