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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秦皇岛分行把分行健全“三个体系”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7-09-11

 建行秦皇岛分行把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作为防范内部风险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将人的管理与内控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建立严格的制度,实行严格的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实施严格的奖惩,建立健全了“三个体系”,较好地堵塞了管理漏洞,进一步提升了内控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岗位责任体系。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分,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真正将具体职责范围落实到人,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使每个员工在其岗,明其责,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同时,规定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职期限,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力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采取内部岗位轮换或跨行、跨专业交流等形式,加强了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岗位轮换。二是健全内控组织体系。首先是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实行严格的部门分工,使各部门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能相互约束。其次是按照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个业务工作环节的操作规则,强化运作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再次是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按照业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使每项业务的开展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部门监督制约,各部门之间形成既团结协作,又互相监督,相互制衡的整体。四是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梳理和修订工作。对已经部分过时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必要的完善。同时根据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和建设银行管理体制的新变化,及时制定一些与其相配套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从而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三是健全考核奖惩体系。按照从严治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明确对出现大案、要案,防案措施不得力,或有章不循,屡查屡犯,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为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将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的履行纳入二次分配考核办法,对检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或者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将相应追究检查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使每位员工和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对开展的每次检查,坚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全行范围进行通报,对需要处罚的由市行检查部门直接处罚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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