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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四项监督措施强化业务运营核查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发展战略规划和外部监管规定,以增强内部控制能力和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为核心,建立内控管理的合理有效工作机制,针对业务运营核查工作工行泰安分行采取了四项监督措施强化了核查工作的管理:

    一、高度重视核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行泰安分行领导对核查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以来针对本行存在问题的多次召集会议精心安排,关键问题节点、发生问题的真实原因、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全面进行落实,对上级行要求核查的重点,依据上级行下发的数据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完成核查的项目。

   二、高度重视核查工作的时效性的监督管理。分行内控检查中心各岗位人员严格履职,督促指导支行、网点各级核查人员、业务运营提醒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使用核查系统,每日按照上级行的要求督促核查人员认真及时回复核查业务,每日登录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对省行下发的准风险事件,实时展开核查,依据准风险事件下发的原因、交易信息,结合风险点、监测意图、分析途径等,确认核查的方式和重点,谨慎细致、快速高效的做好核查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网点撤并人员未及时更新,系统出现超时回复准风险事件的情况发生,及时提醒、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整改,增强核查工作的时效性。

三、高度重视对高风险点的监督管理。分行内控检查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顺畅的沟通平台,针对业务运营核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实时与上级行、各专业条线及时沟通,及时化解业务核查中遇到问题难点,强化监督检查针对重点业务、关键业务环节、重要岗位人员,特别是高风险网点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重点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与责任落实监督管理。明确支行内控行长、网点负责人为内控第一责任人,对业务运营检查、重点风险排查、风险事件责任认定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遵循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控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发现的风险事件第一时间消除;同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从严处理,规范责任认定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泰安分行业务运营风险事件奖惩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及认定标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跟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有错必究、错罚相当。

来源:
作者: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