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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部署开展“失信惩戒 亮剑维权”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04

    为充分发挥失信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敦促债务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建立失信惩戒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清收工作实效,近日,工行泰安分行根据总行通知精神,就开展“失信惩戒 亮剑维权”专项活动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高度重视,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深刻认识失信惩戒措施对促进清收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分行成立由风险管理部牵头,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中心和安全保卫部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各支行要成立工作组,协同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加大培训力度,灵活运用失信惩戒措施。要结合《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应用工作指引》(工银法〔201721号),重点面向基层清收人员开展失信惩戒措施应用专项培训,提高实战水平,用好用足各地特色化失信惩戒措施。分行要加强审核、监督和督办,避免徇私徇情。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要抓住各地法院攻坚“执行难”的有利契机,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执行法院主动依职权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惩戒,分行和支行负责人要亲自协调地方法院,提高清收实效。

    建立失信惩戒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失信惩戒作为法律清收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新发生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若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要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要结合实际对新增案件申请财产报告,对未及时报告或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情形的,要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泰安工行
作者:赵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