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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新余分行贷款抵押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取代“实物证书”

发布时间:2020-09-27
为有效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强化基层行“减负赋能”,近日,工行新余分行对贷款核准流程进行了优化,改贷款抵押权证由原来核验不动产登记“实物证书”变更为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该行为加强对贷款抵押权证风险管理,防止在办理权证抵押环节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发生,减少权证实物管理环节,经与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多次协商并达成共识,由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上给我行开设一个专门端口,供我行贷款抵押登记核验使用。既凡由我行发起,通过“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不动产抵押并向我行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的,公司及个人“贷款核准”由原来核验不动产登记“实物证书”变更为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通过对贷款核准流程的优化,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行“减负赋能”,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和贷款核准及发放效率,有助于信贷业务快速平稳健康运行的提升。
 
来源:工行新余分行
作者: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