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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沧州分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提高敬业精神

发布时间:2021-01-13
  根据总省行有关劳动合同管理要求,工行沧州分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规范全行劳动合同与用工管理工作,并引导员工珍惜当前工作岗位,提高员工敬业精神。
  一、完善代理劳务用工的退出机制。该行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劳务用工退出管理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允许的退工理由,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程序和方法,切实做到程序到位,方法得当。在办理劳务用工退工时,整个操作过程要务必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履行工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该行工会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规范地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以及日常工资发放、保险缴纳、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该行工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对全行编外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不规范编外用工情况进行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积极清理,引导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畅通员工反映利益诉求渠道,建立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反馈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处制度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机。该行工会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履行工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加大源头参与力度。
 
 
来源:工行沧州分行
作者:工行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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