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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筑牢金融消费者防护墙

发布时间:2024-07-27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调整有关部署。
       消费者权益保护包括多个方面,防诈骗、防非法集资、防信息泄露等,每一项都涉及消费者的利益。对于诈骗、非法集资等不法金融行为,与银行息息相关。非法集资行为,往往打出高息揽储的旗号,从大的层面,非法集资,由于以高额回报率为幌子,达到骗钱的目的,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秩序;诈骗行为,就是以谎言、欺骗的手段,达到骗取百姓钱财的目的,这种失去信誉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诚信。
       构建防护共同体。需要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集资罪行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标准和措施,以经济的、刑法的手段对非法金融行为加以震慑,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分子不能为、不敢为。同时,金融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有效的监督、举报受理机制,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的举报方式,让社会公众人人都是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氛围,执法部门接到问题线索后,及时出警、及时处理相关侵害金融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构建保护防线。加强账户的管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对工作者,要通过学习,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通过加大对员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能力;对于账户管理,各商业银行要加强账户管理,要严格审核账户开立人的身份信息,通过现代科技金融手段,监督、预警账户的资金异常变动情况。柜面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为防止百姓被骗,在客户账户使用过程中,通过观察客户表情、语言交流、急躁情绪表情等,判断客户转账或者汇款的风险程度,提醒客户不可向陌生人、不明事由的转账。同时,金融单位要加大数字监测系统投资,充分运用大数据、风险预警系统等监测技能,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有效遏制通过账户的资金划转带来的资金风险。
        增强保护意识。各地公安、金融部门要加大“防诈骗”“防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的宣传,通过案例教育、发放宣传折页、面对面讲解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让社会公众了解诈骗、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及应急的措施。在提高防范意识方面,通过金融知识普及,提高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在生活中正确对待购买保健品、不明来路的养老保险等消费行为;在信息保护方面,不要随意把个人身份信息、存款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给他人,更不能出借、出售个人账户给他人使用,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带来损失。
 
来源:
作者:田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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