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工程。9月13日上午,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政策宣导推介会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医保局、西藏金融监管局、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相关单位参加,解读《关于做好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推介会期间,医保局工作人员从产品目录、购买服务和支付渠道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参加西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可通过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本人或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此外,参保人员可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通过“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完成选购和支付。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既是对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能力的再次提升,也是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障补充作用的一次推进,有利于加快构建我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我区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李亚龙表示,作为首家实现项目落地的保险机构,中国人保西藏分公司将严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增强“红线”、“底线”意识,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参加此次推介会的格旦告诉记者:“这个政策的落地,对我们参保人员来说是一个特别好的事情,我们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在基本医疗的基础上,给自己再上一道保险。”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保险产品实际运行情况,优化结构原则,建立评价机制,动态调整产品目录和支付政策,将更优更好的产品纳入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