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客户在投保时需将投保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基本客户信息和基本财务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基本客户信息和基本财务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如何承保,否则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不仅可能导致无法理赔,甚至可能还会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
通过理赔人员向陈女士详细解读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最终陈女士承认了投保前病史未如实告知公司的行为,并接受了公司拒赔理赔的结论。
本案中,陈女士在投保时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因此本次出险无法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