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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不能少

发布时间:2017-04-30

          为严肃采购部位财经纪律,进一步落实“三清查”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结合省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三清查”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总行《关于禁止与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的通知》、《关于严格领导干部对身边人管理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行对九职等(含)以上所有人员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身边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省行、市分行所辖单位的集中采购或者与省行、市分行辖内单位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等情况的专项清查。

一、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我行行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行长贺涛亲自批示,要求财会部、纪委相互配合,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位,讲清政策,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行规定要求执行。财务会计部按照行领导指示,下发《关于株洲分行进一步落实“三清查”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在全行范围内开展进一步落实集中采购“三清查”自查自纠专项工作。

二、迅速组织。本次自查,由财会部牵头,我行通过文件、邮件、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九职等(含)以上人员,包含在职人员、在职退出管理岗位人员、内部退养人员,不能漏掉一个。要求所有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条逐项、认认真真进行自查,如实填报清查专项工作申报表,并在申报表上慎重签字,向组织报告本人及近亲属参与省分行、市分行所辖单位的集中采购或者与省分行、市分行辖内单位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通过自查,在九职等(含)以上员工当中未发现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使我行充分认识到该项活动是落实总行、省行、市分行党委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重要举措,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隐患,极易诱发案件及严重违规违纪事件,严重影响银行资金安全、监管评价和社会声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要深入推进财务条线“双基”管理活动,切实提高全行财务条线制度执行力和集中采购部位风险防控能力。在全行范围内营造合规、遵纪、守法的财务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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