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银行 > 地方银行

临商银行新华支行深入挖掘企业间的隐性关联关系

发布时间:2020-07-20
企业间除了直接的股权关系外,也可能存在一些隐性的关联关系,包括:委托持股,即实际持股人通过委托协议,委托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代为持股;亲戚朋友持股,如由子女、配偶、父母等持股,实际控制人在股权上不体现;跨境迂回投资,即在境外设立公司,再以外资的形式投资境内企业,利用商业银行难以核实境外企业信息的弱点,隐藏关联关系等。新华支行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高识别率。
1.通过企业产品流识别关联关系。有些企业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向上下游产业延伸,以减少交易成本。这类关联企业或是为企业提供生产要素,如原材料、劳务、生产设备、或是收购企业产成品,在企业的产品流上存在显著的关系。应重点调查存在大额交易的上下游客户,分析是否存在隐性关联关系。
2.通过企业资金流识别关联关系。集团企业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在集团内部协调资源,统一调配资金。因此,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存在较多的资金往来。可要求企业提供银行流水来查找关联企业,如无法获得银行流水,也可以通过财务报表的应收(付)账款、其他应收(付)款、长期应收(付)款等科目,分析交易对手是否是关联企业。
3.通过企业担保圈识别关联关系。企业从外部寻找担保单位比要求关联公司为其担保要难得多。在同等条件下,企业会优先选择关联担保。在实践中,很多银行在授信时,除了一般的抵质押担保作为主担保外,也会要求追加关联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此,通过分析企业的担保圈,有时也能发现关联企业。
4.通过实际控制人家族关系识别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通过子女、配偶、父母、亲戚等持股的形式设立关联公司是比较常见的隐性关联方式,在授信过程中,应当准确掌握企业的股权结构,了解主要股东家族成员的实业投资情况,分析判断族内其他成员名下是否有关联企业存在。对于股东是企业法人的,应向上追溯至实际出资的自然人,再对出资人的家族内企业进行梳理。(新华支行 张文文)
 
 
来源:
作者:张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