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严格执行总行基本授权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得超越授权开展业务,不得突破转授权业务范围向下级机构转授权。
一、未经总行批准,该行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展各类理财产品销售工作,不向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及第三方理财机构推荐客户。
二、各类代理业务(包括代理公募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国债、PE主理银行产品等),根据总行统一下发产品发行通知,组织产品的代销工作。
三、严禁全辖在与合作机构开展资产托管、代理资金收付、代理资金归集等业务合作的过程中,擅自扩大或延伸相关业务范围,变相从事违规销售或投融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