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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萍乡分行金融科技反洗钱的一些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9-08-17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及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与科技正在逐渐深度融合,金融科技时代已经到来,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普惠金融的同时,也对包括反洗钱在内的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和模式提出了挑战。如何强化对金融科技的反洗钱监管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加强金融科技反洗钱监管的必要性
 
    一、金融科技创新引发洗钱风险,危害国家金融安全。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进入门槛低、升级换代快、运行成本低,一些结构复杂的创新型产品叠加上互联网金融渠道,形成了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的业务运作模式,衍生出更多的资金通道和中间环节,资金的来源、去向难以追踪,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监管薄弱领域进行洗钱的渠道。ICO、e租宝等事件都是假借高科技或高收益之名,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实施诈骗、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其潜在的巨大洗钱及相关风险不容忽视,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金融科技创新全球化发展势必要接受国际反洗钱检验。金融开放是新时代我国金融市场的特征之一。金融科技发展突破了金融服务的地域和行业限制,提高了金融体系的关联性和复杂性,全球化特征明显。反洗钱合规性出现问题的金融科技企业将和传统金融机构一样接受国际反洗钱处罚或金融制裁。金融科技企业履行反洗钱义务不仅是社会责任,也是自身利益所在。
 
    三、反洗钱工作亟需跟上金融科技的发展步伐。目前,金融科技企业急于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整体缺乏对反洗钱的认识和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反洗钱监管范围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部分业务产品具有明显金融属性的新型金融科技企业并不属于反洗钱监管范围,反洗钱监管出现盲区。
 
   对于金融科技反洗钱的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反洗钱事前预警,构建完整监管链条。金融科技的洗钱风险主要在于开发新产品时对洗钱风险的忽视。因此应从反洗钱监管机构和义务机构两个方面强化对机构、产品等反洗钱准入环节的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构建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完整监管链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反洗钱监管弹性。监管机构应加强与义务机构的沟通了解,增强双方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指导义务机构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依托,研发高风险产品洗钱监测模型,并把异常资金监测有效性作为金融创新洗钱风险评估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金融知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一款收益与市场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高的理财App都需要高度警惕,这些都可能是犯罪分子假借高科技高回报为名进行集资洗钱的工具。对于这种情况,银行也要在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风险意识,遇到类似的App时及时向反洗钱监管机构反馈举报。
 
 
来源:工行萍乡分行
作者:江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