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山东省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冬季气候特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重点,组织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和政策法规等单位、科室执法人员巡回全县各在建工地,深入开展以“起重机械、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消防安全”为内容的“四项”整顿治理活动,有效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了住建领域冬季生产安全。
一是抓好起重机械综合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巡回各在建工地,重点检查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使用保养情况,提高设备防大风、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障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良好。尤其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由专业资质队伍依照编制拆装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应实施旁站监理,严禁无拆装许可证的队伍从事拆装作业。严格落实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机械设备告知、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严禁物料提升机载人,以及施工电梯、高处作业吊篮人货混载、超载和超员运行。
二是抓好高处作业综合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巡回各在建工地,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建筑物、层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情况,要求各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棚、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各工程项目部每当遇到雨雪天气,必须安排人员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雪、积水。同时,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防高空坠落安全警示牌,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或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停止施工,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三是抓好现场临时用电综合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巡回各在建工地,重点检查各施工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以及开关箱设置情况,对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用电设施,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安全管理人员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严格职工宿舍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做饭,有效预防和减少用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抓好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巡回各在建工地,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科学合理配置消防器材,是否开展了消防教育培训,尤其对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依法检查,做到提前防范,依法监控,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严禁施工人员在明火作业范围内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作业,依法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进行综合检查,责令施工企业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确保消防标识醒目、通道畅通。
截至目前,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巡回城乡检查在建工地93个,处理热线投诉59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91份,查纠质量安全隐患153处,提出隐患整改意见811条,全县未发生一起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了冬季生产安全,推动了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