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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东乡支行“六落实”防控小微贷款风险

发布时间:2020-03-07
    近年来,工行抚州东乡支行在拓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同时,积极强化信贷基础管理,通过“六个落实”严防小微贷款风险,实现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
  一、 落实贷款资金支付的合理性。该行要求信贷人员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对融资资金支付对象合理性进行认真审核。分析融资资金购买标的是否超出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违反了客户正常交易习惯,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受托支付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不正常的关联交易情况等。对于融资资金支付给融资保证人或第三方抵押人的,严格按照我行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从严监督支付。严格按照银监会“三法一指引”要求,监督客户将融资资金支付约定交易对手。 
  二、 落实贷后七日资金流向跟踪。该行要求贷后管理人员开展七日跟踪检查工作不得流于形式,严格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严禁信贷资金回流,严禁信贷资金流入股市、钱庄、担保公司、资本及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贷款除外),或参与民间融资。贷款发放后,应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对融资业务交易对手在我行和他行均有开户的,应确保将贷款支付至我行账户。落实贷后七日跟踪检查实管。 
  三、落实贷后间隔期检查制度,实现贷后实管要求。该行要求贷后管理人员执行贷后间隔期检查时,不得浮于表面,仅在贷后管理系统中填写数字、进行无实质内容的简单表述。执行贷后间隔期检查时,必须通过现场检查、实地访谈展开,要将实地调查、实地访谈过程记录在工作日志之中,并将重要信息录入贷后管理系统。贷后间隔期检查要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检查”,要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对客户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客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可能对我行贷款安全产生影响的因素,提出相关控制、补救等风险防范措施。 
  四、落实对客户销售归行管理。该行要求贷后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客户销售归行管理,督促客户将其销售及其他资金收入归入我行账户进行管理和结算,与客户约定销售归行率不得低于我行融资同业占比。对账户资金异常的客户、“裸贷”客户,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前台、中台进行反馈,谨慎从严对客户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 
  五、落实化解和防范风险措施。该行要求贷后管理人员要通过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客户存在的风险隐患,判断风险隐患对客户影响程度,结合对客户第一、二还款能力分析,提前制订风险控制和化解解措施,把握好退出节奏。不得存在“惜退”心理,错失风险控制和化解良机。 
    六、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该行认真落实总行普惠领域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吃透精神,要求信贷人员准确知晓标准作业流程和禁止操作事项。同时,抓好专项检查问题整改,重点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办理的业务真实性、贷款主体关联关系及流程效率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信贷档案缺失或填写不规范、客户资料收集不完整、客户信息台账不及时更新的问题,及时督促信贷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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