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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鹰潭分行六项举措积极推进同级监督工作探索实践

发布时间:2020-09-17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总行党委“48字”工作思路要求,工行鹰潭分行进一步加强党委、纪委贯通“两个责任”,通过丰富对二级分行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行相结合、个人自律与组织监督相结合,促进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依规开展探索。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鹰潭分行组织纪检干部围绕党纪党规、省分行纪委《二级分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学习讨论。分行纪委在梳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相关制度要求后,结合实际,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切入,细化监督工作清单,积极开展监督实践,探索破解同级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分行党委研究通过纪委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鹰潭分行关于落实二级分行同级监督要求的工作方案》的提案,支持纪委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创新探索实践。

  二、发挥监督专责。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一方面,要求纪委敢于动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每年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履职待遇情况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另一发面,要求纪委精准把握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既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又要加强对下级兼职纪检干部的指导、反馈和督促,及时共享问题线索和监督成果,做到贯通协同、一贯到底。切实履行监督专责,督促党委研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反馈。

  三、深化机制建设。推进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主动适应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从强化纪检监督出发,鹰潭分行制定《鹰潭分行纪委关于落实同级班子成员监督工作清单》,细化纪检监督工作要点、工作内容和工作频度要求。从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自我监督要求出发,梳理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个方面29条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的《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党内监督自查表》,由履行党委职责的行领导每月对表对标对照向分行纪委反馈个人落实情况。从切实做好党内互相监督出发,按照“5个方面+‘八小时外’需要关注的情况”制定《同级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情况表》。三位一体实现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贯通联动。

  四、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同级党委及其党委班子成员在重点业务领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省行重点工作情况的监督,以政治监督为准锚,以强化党委领导为导向,构建常态化监督工作协同配合机制。按照加强对重点业务领域的政治监督要求,规范对干部选用、贷款审议、不良资产处置及责任评议、审计监督、集中采购、财务审批等重点业务领域“三重一大”工作会议监督。具体由重点业务领域的牵头部门将会议议程、项目资料提前向分行纪委进行备案;分行纪委按照政治监督要求适时参与,纪委办公室主任落实会议监督工作;会后,重点业务领域相关部门将监督会议纪要抄送分行纪委,实现监督配合,共享信息,形成监督合力,提成监督效能。

  五、强化外部监督。除及时掌握各项内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监督建议外,通过客户走访、管理和服务对象座谈等方式,调查问卷等方式,侧面了解员工、客户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反映评价、风闻言事。另一方面,分行纪委加强与上级纪委、地方纪委监委以及外部监管机构沟通,拓宽监督信息来源。

  六、规范监督要求。按照纪检机构双重领导制度,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一是每季度向省行纪委书面报告上季度同级监督情况,将同级监督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每季向党委报告同级监督工作情况,指出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并提出监督建议和整改要求。三是强化精准监督,规范不同监督场景处置流程。对监督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对监督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可通过谈话提醒、制发提示函等形式,及时提醒,督促落实整改;对有情况不报告、有问题不检查、有责任不追究的,核实后严肃处理。四是严格要求纪检干部规范履职,强化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制度的执行。

来源:
作者: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