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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要坚持以“风险为本”

发布时间:2020-10-26
      近年来,随着监管原则从“规则性”向“风险性”的转变,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已全面渗透到金融机构义务履行的各个方面,给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防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金融机构自主开展反洗钱工作,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合规性的任务艰巨。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思路,构建符合“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模式,已成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内容。作为邮储银行反洗钱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就如何坚持和加强反洗钱“风险为本”意识谈几点心得。
  (一)转变观念,强化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根据风险状况及程度,自主配置反洗钱资源,将有限的工作资源配置到高风险业务、高风险领域和高风险客户中;二是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变化与发展,及时调整制度和优化流程;三是认清洗钱风险与经营效益的内在关系,合规经营,强化内控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二)改进流程,实施与风险程度相匹配的反洗钱措施。“风险为本”的重要工作是对风险程度进行有效评估。一是进一步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嵌入到产品、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的整个流程,明确风险控制措施,给予业务人员清晰的指引,明确“谁来做、怎样做,应做到什么程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二是加快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多层次、多角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业务风险评估机制,设定洗钱风险识别标准和防范措施,构建合理的风险防范体系。
  (三)创新机制,抓住核心,提升涉案线索报送实效。金融机构始终处于反洗钱工作最前沿,必须按照风险为本的要求,创新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机制。一是整合资源,建立反洗钱数据集中处理模式,采取“集中做、系统做、专家做”的反洗钱集中作业模式,将有限的监测资源最大化,降低成本,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维护,灵活运用互联网、政府信息平台、媒体报道等多种渠道,结合实地调查等方式识别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或交易的最终受益人,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三是进一步强化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识别措施,更新技术手段,认真研究对高风险客户采取限制交易和额度控制等措施和手段,切实防范洗钱风险;四是建立科学、完善自定义报告模型,逐步建立以风险为根本、以客户为中心、以流程控制为主要手段的监测分析机制,增强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线索的价值。
  (四)着眼长远,不断加强反洗钱队伍培养和建设。洗钱风险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对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有严格要求,而“风险为本”的原则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反洗钱从业人员配置和履职能力,保持反洗钱人员的相对稳定,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反洗钱标准化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的反洗钱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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