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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建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

发布时间:2019-09-24
    2019年9月20日,桐乡人民银行主办的“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正式启动,桐乡建行业务管理部,桐乡建行营业部积极配合,于20日早晨八点半准时在门口摆起宣传资料,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本次活动主要向市民讲解人民币相关知识,提醒客户警惕钱币收藏陷阱,防范账户买卖违法行为。活动过程中,我行员工向客户介绍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和相关义务,针对去银行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消费者,还会提示相关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并现场解答客户对相关专业知识提问,了解市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
    一、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主动举报拒收现金行为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作为宣传标语,或者为消费者使用现金设置歧视性条件。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扫码支付无感支付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部分商家及机构拒收现金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讲述了“拒收现金”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请社会公众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拒收现金行为,请积极向桐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举报。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钱币收藏陷阱
    随着这几年纪念币的频繁发行,且正值“国庆70周年”纪念币的发行,公众对纪念币收藏的兴趣渐盛。于此同时,公众在收藏钱币时更要提高警惕,防范虚假宣传陷阱。如常见的“纪念金”和各种钱币装帧册等。中国人民银行从来没有发行过任何所谓的“纪念金”,“纪念金”是商家自行开发的一种工艺品,与纪念币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珍藏册”、“大全套”等钱币装帧册,凡是承诺“高价回收”的人民币装帧产品均为虚假宣传。
    三、防范买卖账户违法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为保护自身权益,防范买卖账户危害,社会公众在使用账户(含银行卡)过程中应注意:一是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支付宝等,注意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保密,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二是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支付宝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此次宣传成果显著,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推进了社会公众与金融的良性互动,有力地提高了公众的金融素质和百姓的生活品质,效果显著。建行营业部还以此次“普及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为契机,建立了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打下了基础。

 
来源: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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